网站ICP备案 中国的互联网已经走过10个年头,广大的网民在中国互联网发展的10年中享受了各种便利的服务。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按照国务院、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在2005年5月31日前,所有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信息的网站,都要办理互联网站ICP信息备案工作。对于逾期未办理备案的网站将被关闭或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。 相关政策法规: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一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8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7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: 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76 备案方法: 登陆到信产部网站备案,网址: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 ,方便快捷。 请下载并参考备案登记范例填写登记表格:http://www.cnabon.net/help/beian.doc 。 注意:接入机房地点:浙江(三线)、四川(电信单线) 接入方式:虚拟主机 备案后,请登陆管理中心-->网站备案-->自行备案中-->自行备案-->写上您已取得的备案号,确认即可。备案周期大约为7-14个工作,请耐心等待。得到备案编号后,请将备案编号发给我司客服人员,将其绑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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